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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国产)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国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ZB-2022-165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国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74809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国产)(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3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国产)(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145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国产)(第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所投进口设备若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的规定参与此次投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2、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所投进口设备若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的规定参与此次投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方法: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
(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方法: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全文检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检索);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后退回。资料不齐全或预期递交资料的不予认可。
文件费:200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0991-7501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101号楼1806室
联系方式:19990210962 1869013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雅琦 李颖
电 话:19990210962 18690136275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ZB-2022-16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3585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46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第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1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第四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第五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进口)(第六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合同签订后6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所投进口设备若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内容提供);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方法: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
(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方法: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全文检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检索);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后退回。资料不齐全或预期递交资料的不予认可。
文件费:200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0991-7501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101号楼1806室
联系方式:19990210962 1869013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雅琦 李颖
电 话:19990210962 18690136275
关于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院建设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原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院建设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原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2ZF278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院建设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建设项目(原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高端呼吸机、转运呼吸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鹏
电 话:0991-4832223转8015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病床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病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2ZF27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病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病床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手动双摇病床、多功能电动称重病床,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鹏
电 话:0991-4832223转8015
关于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大成尔雅A座1203室或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Y-2022-81
项目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92700
最高限价(元):2976600,322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67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有创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多通道注射泵(配输液架)、输液泵(双通道)、呼吸囊及面罩、降温毯亚低温治疗设备(含冰帽和冰毯)、血气分析仪、心肺复苏仪、抢救车、患者转运车、过氧化氢消毒机、多层移动台车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2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一体机、床单位消毒机、床旁超声(3探头)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按照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持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的生产许可证明);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许可),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产品无须相关证件,则需持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大成尔雅A座1203室或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线上线下均可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大成尔雅A座1204室(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大成尔雅A座1204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阿勒泰市公园路29号
联系方式:0991-3075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和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大成尔雅A座1203室
联系方式:17699910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春生
电 话:17699910892
以上信息均来自:新疆政府采购网
展会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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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9月21-23日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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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待定: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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